江南春雨 微币:19088
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,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(含5000元)的;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,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(含2000元)的,海关予以免税放行,单一品种限自用、合理数量,但烟草制品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。
Q:超过5000元的商品究竟怎么收税?
不同种类物品税率都不同,按照《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15号》规定,一般税率在10%到50%之间。
10%税率的物品食品、饮料;皮革服装及配饰;箱包及鞋靴;金银珠宝及其制品、艺术品、收藏品;家用医疗、保健及美容器材;厨房用具及电话机、传真机、游戏机等小家电;家具;摄影摄像机及配件;书报、刊物及其他各类印刷品;教育专用的电影片、幻灯片、原版录音带、录像带;文具用品及玩具;邮票、乐器、体育用品(除高尔夫);未有列名的其他物品。
20%税率的物品
纺织品及其制成品;手表(万元以下)、钟及其配件;电饭煲、榨汁机、豆浆机等电器类厨房用品;空调、电冰箱、洗衣机、电视机、影音设备、电视摄像机设备及其配件;自行车、三轮车、童车及其配件。
30%税率的物品
高档手表(人民币1万元及以上)、高尔夫球及球具、高尔夫用品
50%税率物品
烟、酒、化妆品